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欣弗事件暴露政府惰性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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欣弗事件暴露政府惰性
“欣弗”事件的突然来袭,令各方急速卷入了又一宗突发性社会事件,大政府格局下的监管职责分工,让“欣弗”事件的“祸源”所在地--安徽省地方政府及医药监管部门,成为了各方关切的对象。
在“欣弗”事件中,尽管受制于技术和程序,事件真相的显露可能需要时间来展开,但这并不能成为信息封锁的借口,因为其间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布,可以避免民众遭受不必要的伤害,更可以使事件的真相在最快的时间内呈现,从而消融社会的恐慌情绪和误解敌意。
“欣弗”事件中,尽管地方政府部门在信息的及时披露上,相比从前已经大有进展,不过,从有关部门所提供的辞章来看,一种源于过去信息高度管制而形成的工作惰性与惯性,在此次“欣弗”事件的信息披露过程中仍然隐约可见。
而当前政府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布所应着重的,亦是克服对信息披露始终犹疑的历史惯性,以及放弃与民间进行信息竞争的惰性。对于这项于国于民于社会皆大有裨益的转变,我们在此不妨以民众常以自勉的口号激励政府--如果想做,会找到方法;如果放弃,能找到借口。 更 多>> - 您可能对与欣弗事件暴露政府惰性(2)相关的文章感兴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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